"以君命有所不受"这一说法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许会存在,但是在一般情况下,这句话是错误的,并且违反了基本的人际关系原则。
在民主法制的国度,每一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,无论是领导还是下属,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同时,都应该受到相应的礼仪和尊重。
所以,以君命有所不受的说法,不仅违反人际关系基本原则,并且不符合现代社会的行为准则。
首先,作为一个受过教育的人,我们应该明白,君权是由人民授予的。
如果领导者不遵守各项法律规定,违反了人民意愿,那么这些领导者就是在蔑视人民权力的存在。
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不应该为他们效命,也不应该将个人意愿置于法律之上。
这是因为如果每个人都有了以君命有所不受的思想,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变得混乱不堪,遵守法律和规定也就毫无意义了。
其次,作为一个工作人员,如果每个人都可以以君命有所不受的话,那么小团体和利益集团就会变得更加明显。
这些群体往往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,而如果他们有了以君命有所不受的权利,那么他们就可以忽视其他人的权益,来维护自己的利益。
这样的情况下,公正、公平和平等就会变得更加遥远。
比如,如果一个企业老板因为自己的利益对员工下令违法或不合理的事情,那么员工就需要根据职业操守和法律来进行拒绝和抵抗。
综上所述,以君命有所不受的说法在现代社会中不仅不合适,更是违反了社会伦理和道德准则。
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和规定,尊重人民的权益,以公正、公平和平等为准则,以期达到一个和谐、文明、发展的社会进步。